香港零晨 2 時後禁止售賣酒?

根據 2009/09/02 文匯報所報導:

有消息指,酒牌局要求部分續酒牌的酒吧凌晨2時後不可以賣酒,而近日已至少有 40 間位於不同地區的酒吧在續牌時加入有關條款。酒牌局發言人表示,在審批酒牌申請時會加入賣酒時限等條件,申請人如果不滿可提出上訴。

有近 200名會員的酒吧業協會副主席錢雋永表示,客人11、12點落到酒吧,但 2時就要關門,因為 2時後不能賣酒,酒吧如何能經營呢?他又表示,大部分酒吧老闆基本上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,當去到續牌時附加了有關條件。

旅遊界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認為,酒牌局的做法會影響旅遊業:「應考慮有關地方是商業用地、還是民居為主,作出平衡,在措施、政策上要體恤民情,亦要看香港現時在商業上、旅遊業上的需要,作出較合適、合理比較平衡的做法。」

朋友柏秋雲也憤憤不平道:

這種條例對做酒業生意的人非常不公平。

我也在 Facebook 及 Twitter 引述報導, 可以說 100% 的人都反對香港這個無能政府的做法。說什麼民主自主, 可以的話不如來個全民投票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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